首页 > 野史传说 > 历史疑问

水浒知宋——无为军是什么军?——谈宋代的行政区划与军州制度

历史大观园 历史疑问 2020-06-15 10:38:23 0


《水浒传》第一回说宋太祖赵匡胤“出生在夹马营中,凭一条杆棒,打四百座军州姓赵”,提到了“军州”。第四十一回《宋江智取无为军,张顺活捉黄文炳》中提到了“无为军”。

“军”是宋代行政区划中一个比较特殊的存在。

宋代的行政区划实施三级制,最基本的是路—州—县;州级单位有府、州、军、监,府地位最高,州次之,军、监更低;县级单位有县、军、监。名义上最高一级为路。

据《宋史》:“全国共计四个京府,三十府,二百五十四州,一千二百三十四个县。”

里面没说军有多少,因为宋代“军”作为行政区划有两个级别。上面提到的无为军,在今天的安徽无为无城镇。宋代书法家米芾曾任无为知军。

宋代地方名称府一般是双字,比如大名府,开封府;州则基本是单字,比如常州、儋州;军也都是双字,比如无为军,涟水军等。

宋朝初年,基本因袭唐朝旧制,以“道”为区划,分全国为十三道:河南道、关西道、河北道、河东道、淮南道、江南东道、江南西道、陇右道、山南东道、山南西道、剑南东道、剑南西道、岭南道。

后又略做改革,设“路”与“道”并存。太平兴国四年(979年)已设二十一路,第三年后又为十九路,端拱二年(989年)改为十七路,淳化三年(992年)有十六路。

不久,在淳化四年(993年)把全国又合并为两京(东京、西京)十道;去陇右、山南东、山南西三道,并剑南东、西道为一;改岭南为广南道;增设两浙道。接着第二年正式废道制,全部改为路制。

淳化五年(995年)以前的十五年中,宋太宗一直实行“道”“路”并存的行政区划制。淳化五年后,全国设路也未有定规。在至道三年(997年)始定天下为十五路:京西路、京东路、河北路、河东路、陕西路、淮南路、江南路、两浙路、福建路、荆湖南路、荆湖北路、广南东路、广南西路、西川路、峡西路。

天禧四年(1020年)增至十八路,宋真宗分西川路和峡西路为益州、梓州、利州、夔州四路(四川的雏形),分江南路为江南东路和江南西路。熙宁七年(1074年)增至二十三路,宋神宗分淮南路为东、西两路,分陕西路为永兴军、秦凤两路,分京西路为南、北两路,分河北路为东、西两路,分京东路为东、西两路。

据元丰八年(1085年)颁行的《元丰九域志》,即依据二十三路的行政区划制编写的,京畿所在的开封府则不在二十三路之列。

路下为府、为州。府虽与州同级,但地位要略高于州。当时,国都、陪都,皇帝诞生、居住和巡游过的地方,以及地位重要的州,都改置为府,情况与唐朝很相似。据《元丰九域志》记载,北宋全国有军37、监4、县1255。崇宁四年(1105年),宋徽宗将国都开封府置为京畿路,合称为二十四路。宣和四年(1122年),宋徽宗与金联盟,约定灭辽后,金将燕云十六州归还宋朝,因而宋拟置燕山府路和云中府路。但金灭辽后失约,所以北宋末年号称拥有二十六路,实际上还是二十四路。

南宋政治经济中心转移至两浙东路,绍兴十二年(1142年)分为十六路:两浙东路、两浙西路、江南东路、江南西路、淮南东路、淮南西路、荆湖南路、荆湖北路、京西南路、广南东路、广南西路、福建路、成都府路、潼川府路、利州路、夔州路。嘉定元年(1208年)宋宁宗改为十七路,把利州分为东、西两路。

北宋路一级的机构和职官,有监司和帅司。

监司包括“漕司”,长官称转运使,主管所领州县的水陆转运和财政税收,兼管司法和民政等。提点刑狱俗称“宪司”,长官称提点刑狱公事,主管一路的司法,兼管财政等。宋神宗时增设提举常平司,长官称提举常平公事,俗称“仓司”,主管本路常平、义仓、免役、市易、坊场、河渡、水利之事,南宋时与提举茶盐司合并,增管茶盐。此外,又设提举坑冶、茶马、市舶等司。漕、宪、仓等司也有监察职能,因而路一级可视为监察区。监司号称“外台”,具有监察职能,权任颇重。

帅司,即安抚司,长官为安抚使。安抚使照例兼任禁军军区的马步军都总管等军事职官,同时兼任某州、某府的地方官知州或知府。因此,安抚使下设有管军的幕职官和管地方事务的曹掾官。安抚使兼禁军首领又兼地方长官,权限较宽。为防止安抚使权力过重造成危害,因而安抚使要受路一级监司的监察,同时要受到下属的“走马承受”的监视。

“走马承受”是宋代相当于廉政专员的差遣官名,全称“都总管司走马承受公事”。品级在正七品上,序位在转运使、副使、判官、提点刑狱、提举学事、常平官之下,通判之上。但位卑权重,北宋初隶转运司,后隶帅司,崇宁中不隶帅司,南宋建炎元年复隶帅司。以内侍官充任者,称走马承受公事内臣;以武臣三班使臣充任者,称走马承受公事使臣,每个路设一至两员。如果设两名的,一名内侍,一名武臣。是各路专司监察的官员。“走马承受”是皇帝特派,身份公开的特务。初期仅密察将帅的言行举动,不涉他事。后负有监察本路将帅、人事、物情、边防及州郡不法事之责:“事无巨细,皆得按刺。”“走马承受”每年一次赴阙直达奏事。如有边警急报,不时驰驿上闻,并许风闻言事。

所以“走马承受”可直接向朝廷汇报安抚使的情况,“以小驭大”“秩卑权重”。

由于路一级的军、政、财、监四权分散,无统辖各权的职官,因而宋朝地方行政区划和官员始终没有正式形成三级制。

因而宋朝的地方行政区划实际基本上是两级制,即府、州、军、监为一级,县为一级。宋代为加强中央集权,在地方长官任用上,逐步采用差遣制,地方官均以中央官吏派出任“知某某事”,高级官吏则称“判某某事”。

以州为标准单位,多称“知某州军州事”或“权知军州事”,三年一任,不能连任,不能兼任州郡以上的职务,知州照例兼厢军正印职。除知州外,每州设“通判”一人,其地位类似隋朝通守,级别并不高。但州一级发出文件,必须通判签署,才能生效。目的就是要监督知州的权力。

县一级的官吏,主要有知县、县丞、主簿和县尉。知县由中央派出的官吏担任,也是一种差遣。

在唐代,各道首长是观察使。按照名义而言,观察使是由御史台派出去考察地方行政的,并不是正式的地方行政长官,但后来则逐渐变成地方首长。宋代帅、漕、宪、仓这四个都不是地方长官,只是中央派到地方来监临指挥的。唐代的州县长官,只对观察使负责,宋代则要面对四个上司,即帅、漕、宪、仓。

这四个司都属于中央的派出机构,分别执行中央各部门的命令,并没有一个凌驾四司之上的机构或个人。如此一来,各路的财、政、刑、兵等权分属不同的机构和个人掌管,也就不会对中央形成太大的威胁。

所以宋朝的节度使、观察使,名存而实废,两使下的幕职官、曹掾官与唐代不同,仅是闲差。

这实则是宋代接受唐朝潘镇割据教训,削弱地方权力的一大创造。另一大创造是派文臣知军州事,代替自唐末以来的节度使之职。节度使实权没有了,但官位反而提高,只有亲王、外戚及前任将相大臣中有特殊资望者,才授以节度使。名为某某路或某某军节度使,实际并不履任。

譬如宋神宗即位不久,御史中丞王陶弹劾宰相韩琦,韩琦主动辞职。宋神宗挽留不住,任命他为镇安、武胜军节度使、司徒兼侍中、判相州;其中镇安、武胜军节度使为虚衔,判相州才是实际职务。

两宋的行政区划中比较特殊的是军、监。军始于唐,当时称军镇,属军事系统,多设在边区,只管军队不管民政。五代时,军不仅管兵马,也辖有土地、民政,但各军、监皆不辖县。

到了宋代,军演变为地方行政区划单位。监是国家经营的矿冶、铸钱、牧马、制盐等专业性的管理机构,五代初已开始出现,也在宋代才演变成地方行政区划单位。

宋代的军、监有两类:领县的或不领县的。领县的军监与府、州同级,都隶于路,但实际地位则要低于府和州;不领县的军、监与县同级,同隶于府或州;所以,宋代县级以上、路级以下的区划单位有府、州、军、监四类,县一级的区划单位有县、军、监三类。

宋代作为地方行政单位的军,其长官或称知军,或称军使。龚延明先生在《宋代官制辞典》中称:“军一级长吏称‘军使’或‘知军事’,如云安军使、知光化军。”并引用《宋会要辑稿·职官》:“军、监使,掌同诸州,亦有称知军、监事者。”

宋代军使与知军在使用上似乎可以相互取代。

《宋史》:“建隆三年(962年),升青州北海县为军,以(杨)美为军使,为政尚简易,民皆德知杨美。”至乾德三年(965年)调离。其后许仲宣“擢授太子中允,受诏知北海军”。同年,北海军升为潍州。北海军设于建隆三年,至乾德三年升为州,前后不足四年,其长官确曾有称军使或称知军的情况。

实际这是宋初的情形。

宋初知军与军使混用有其历史原因。

军在唐本为军事建制单位,“唐初,兵之戍边者,大曰军,小曰守捉,曰城,曰镇,而总之者曰道”。道之长官为节度使,军之长官则为军使。五代后期军驻地由军政区域转为地方行政单位时,其长官仍沿用军使一名。军使作为地方行政单位军的长官名被宋沿袭。建隆元年(960年)宋设保塞军,其长官即称保塞军使。

前面说过各个州(郡、府、军、监)的“知州”或“权知军州事”,均由朝廷直接派遣文臣带京朝官衔担任。以京朝官知地方事,称为守臣。因而“知某府军府事”“知某州军州事”“知某县事”相应地简称为“知府”“知州”“知县”。

作为地方行政单位的军,其长官作为守臣亦称“知某军事”,简称“知军”。从而形成两称:军的长官本称“军使”,当其由京朝官出任时则称“知军”。

《宋会要辑稿·职官》所称:“军监使,掌同诸州,以京朝官及阁门祇候以上充,亦有称知军、监事者。”这是指宋初的情况。因其时军使尚未用作县一级军建制名,故而可两称,且需是差遣的守臣才称为知军。

也就是说宋初军的长官称军使,当其由京朝官差知时,则“亦称知军”。但其后因差遣制的普行,知军最终取代军使,军使不再用作军之长官名称。

自北宋中期开始,军在行政地位上已明确分为两个级别,也就是府州级的军与县级的军。此时基本明确府州级军的长官称知军,县级军的长官称军使。

北宋末期,已经严格规定:隶于府的县级军,长官为军使;不隶于府,同府州平级的军,长官称知军。

而且,军使还可兼知县。如元祐三年(1088年)的临海军使由胶西县知县兼,大观元年(1107年)清平军使兼知终南县事。《宋史·地理志》等史书中均有明文记载“知县兼军使”或“知县充军使”。使县之间的这种关系(即由一人身兼两职),最晚在宋徽宗时已成为一种常制。

县级军似乎比县更重要些。

比如《宋史·地理志》中记载:“茶陵军,绍兴九年(1139年),升县为军,仍隶衡州。”《舆地纪胜》称:茶陵军,“中兴以来,荆湖南路安抚、提刑司奏升军额,知县曰茶陵军使兼知茶陵县事,依旧隶衡州”。其地位与云安军相同,时人称其“名虽邑寄,权实州符”。

介绍完军州,说下北宋的四个京府。

北宋初沿五代晋、汉、周旧制,以开封府为东京,河南府(今河南洛阳)为西京。宋真宗景德三年(1006年)二月,以赵匡胤曾任后周归德军节度使所领之宋州(今河南商丘)为帝业肇基之地,升为应天府;大中祥符七年(1014年)正月,又升为南京。宋仁宗庆历二年(1042年)吕夷简以宋真宗咸平三年(1000年)驻跸大名府(今河北大名东北)亲征契丹,奏请大名府为北京。

于是北宋王朝共有四京府,即东京开封府、西京河南府、北京大名府和南京应天府。东京为首都,是全国政治、经济和文化中心;西京为分司所在;北京是河北重镇;南京在四京中规模最小。

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北宋的北京大名府(位于今天河北省邯郸市东南部大约80公里处的大名县大街乡)是“当时全国的最大城市之一”。

据史书记载:熙宁十年(1077年),大名府的税收在四京中仅次于东京开封府,居第二位。崇宁元年(1102年),大名府的人口在四京之中,居第二位。

《水浒传》中写北京大名府留守梁中书给岳父蔡京贺寿,一出手就是价值十万贯的贺礼,或许作者也是研究过大名府的经济实力。

免责声明

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或者相关专家观点,本站发表仅供历史爱好者学习参考,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。
本文地址:/ysxl/lsyw/7113.html

  • 手机访问

站点声明:

历史学习笔记,本站内容整理自网络,原作无法考证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仅供学习参考。

Copyright © http://www.historyhots.com All Rights Reserved. 备案号:粤ICP备20055648号 网站地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