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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秋时代为什么会出现盟书?为什么说盟书是乱世出现的象征?

历史大观园 百家争鸣 2020-04-13 14:43:20 0 盟书

一直到西周时代,汉字的使用范围都只局限于殷和周这些极少数的大国城市内部。周王朝热衷于将刻有铭文的青铜器分发给各地诸侯,因此,周王朝的诸侯是最早习惯并熟知汉字的。然而,将铭文铸于青铜器的技术是非常独特的,各诸侯国未能掌握这项技术,从而也未能创造出随心所欲的青铜器铭文。将这种状况彻底改变的,正是“东迁”。

春秋时代为什么会出现盟书?为什么说盟书是乱世出现的象征?

“东迁”的冲击

这次“东迁”事实上是周王朝的一场分裂剧。当时,支撑周王朝的各诸侯之间纷争不断加剧,再加上外族的入侵,西周王朝的故地实际上已经处在风雨飘摇之中。不久,秦国的势力从西边扩张了过来。

根据《竹书纪年》的记载,秦国在周宣王时期就已经崭露头角。宣王四年(前823),秦仲伐西戎,为戎所杀。之后秦庄公即位,伐西戎得胜。

公元前759年,西周被东周取代,之后一段时期仍然非常混乱。公元前754年,秦和周将岐定为国界线。当时,根据《史记·秦本纪》的记载,秦收容了周的遗民。这些遗民当中有一部分是技术工匠,通过这些工匠,西周将铭文铸于青铜器的特殊技术便被秦继承了下来。

另一方面,在这乱世之中,工匠们也流散到了各地,他们在落脚的地方受到了保护。为此,这种特殊的铸造技术也随着工匠们传到了各地。

东周消灭西周携王时(前759年),东周平王一方的诸侯之首是晋文侯。据说晋文侯也收拢了一批工匠。晋文侯既然为东周重臣,当然要将工匠和文献资料上呈给周王朝,但是他自己也保留了一部分。通过这些工匠们的传播,汉字在晋国扎根,文献资料也被誊抄保存,成为上文提及的《竹书纪年》的参考材料。到了战国时代,魏国掌控了晋都,这些材料又被魏国继承了下来。

还有一些国家可能在东迁时期之前就已经掌握了汉字。因为长期以来,周王朝经常赏赐带有铭文的青铜器给这些国家,开始的时候他们可能觉得汉字稀奇古怪,但是时间久了便渐渐熟悉起来,于是便有人开始想尝试在青铜器上表现自己的意志,我想这也是不足为奇的吧。鲁国是修建了东都雒邑的周公旦的封地,在这个尤为特别的国家,或许汉字很早就开始传播并植根于此了(虽然还没有发现可以称得上是证据的物品)。

盟书的出现

所谓盟书,就是将盟誓的内容写成文书材料。目前已经出土了以朱书或墨书写于石板或玉片上的盟书。

关于盟书,以往都是如下说明的。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这种说明,实际上这是个天大的误解,但奇怪的是仍然有很多人信服。

上古时期是理想中的太平之世,完全没有必要交换盟书。但是,到了春秋时期,周王朝权威衰落,各诸侯各自为政,战乱渐增。在这种时代背景下,周王朝之外的大国逐渐成为霸主,召集诸侯,缔结盟书。所以,盟书是乱世出现的象征。

盟誓、盟书和霸主具有密不可分的联系,一直以来大家都是这么认为的。

即便是不赞同“上古时期乃理想中的太平之世”一说的人,一般也把“周王朝的权威衰落导致盟书剧增”作为研究盟书内容的前提。

这类研究的前提是:从远古时期开始,汉字便已经广泛传播,扎根各地;汉字虽原本就有,但没有必要缔结盟书。

但是事实上,汉字并不是“原本就有”的。虽然商王朝和周王朝有汉字,但并不是所有的诸侯都能够自如地读写汉字。

没有汉字便无法制作盟书,这是理所当然的。汉字不相通也无法制作盟书。盟书是相互确认的证据,如果只有一方确认将毫无意义,盟书的制作也就无从谈起。盟书的出现是汉字广泛根植传播的象征。

不只是盟书,在关于盟誓“仪式”的资料中,也从未发现关于西周之前的记载。这一点也与前面提到的内容有些关系。殷和周之外的诸侯国并没有使用汉字,所以连君主的在位年限也没有完全记载下来。盟誓是一种对神起誓的行为,必然从远古时代就已经存在了。我们认为,盟誓不一定需要通过文字来实现,比如像小孩之间互相勾小指头之类,也是实现彼此之间约定的一种“仪式”。

只有在能够自如使用汉字的殷和周,才会将盟誓活动记载并留存下来。不过,盟誓的记载一般是“诸国使节来访”,在远征地“举行了某种仪式”,或者举行了盟誓活动等,具体记载对神起誓内容的“盟书”,并没有记载留存。

《周礼》中出现了“盟书”一词。《周礼》是战国时代写成的,而同样的东西在《左传》中被称为“载书”。关于“载”字,其渊源可以上溯至甲骨文记载中祭祀活动的一种。所谓“载书”,也就是“祭祀之书”的意思。

在各国祭祀的时候,人们通常会认为:将互相之间的约定通过某种“形式”确立,就可以发挥非常大的作用。在祭祀的时候,几乎是不用文字的。“符号”是有的,但是“符号”对于“形式”的确立究竟有没有起作用就不得而知了。

如果盟誓果真是在祭祀的时候确立的,那从意味着祭祀一部分的“载”衍生出“载书”一词,其实也正是说明了汉字使用范围的扩大。因为在殷王朝和周王朝,汉字是被垄断使用的,没有用来形容盟书的词汇。后来缔结盟书的活动出现,于是就用原本形容祭祀活动的“载”字创造出了“载书”这一新词汇。

在从祭祀活动到“载书”这一新词汇形成的过程中,周王朝单方面对外宣言的文章的一部分也被引入“载书”的内容当中。

这部分宣言文成为前面介绍过的名为“兮甲盘”的青铜器铭文的一部分。

周王朝对蛮夷宣言的内容被铸入了青铜器铭文中,其中含有关于神明处罚的内容。这与盟书的内容极为相似。

淮夷旧我帛畮(贿)人,毋敢不出其帛、其责(积)、其进人,其贾,毋敢不即次即市,敢不用命,则即刑扑伐,其隹我诸侯、百姓,厥贾,毋不即市,毋敢或(有)入蛮宄贾,则亦刑。

如果当时有盟书,应该会举行盟誓缔结盟书。上面这段铭文,尤其是号召诸侯、百姓的部分,如果有盟书,必定会写入其中。可是这些内容却被归入了周王朝的单方宣言,因为当时盟书还没有出现。

另外我们还需要注意的是:与下面即将提到的,通过在神明面前起誓的仪式缔结的盟书不同,上面这段文字是周王朝单方面的对外宣言。盟书注重会盟者共同的神罚,而这段铭文不涉及相互之间须共同面对的神罚问题,而是涉及刑罚问题。这种刑罚不是基于战国时代以后的法律体系,而是基于新石器时代以来为了维持秩序而形成的法律体系和先例,是单方面进行制裁的行为。

侯马盟书

盟书出现的过程前面已经讲过,而且盟书还继承了西周时代单方面对外宣言的特征。

在出土的遗物当中,人们发现了侯马盟书。侯马盟书制作于公元前5世纪初,即孔子生活的时代,在山西省侯马的晋国遗址被发现。盟书内容用毛笔蘸朱砂或墨砂写于石片和玉片上,包含碎片在内一共出土了约5000多件,从内容上来看是分多次制作而成的。

该盟书与《左传》定公十三年(前497)—哀公五年(前490)间记载的赵氏内乱有关。赵氏的宗主(赵孟)—即赵简子,与同族的邯郸赵氏之间发生纷争,最终发展成祸及晋国全国的内乱。这里介绍的侯马盟书正是在那个时候制作而成的。

战乱以赵简子一方的胜利而告终。

下面介绍盟书的一个例子,盟书分为好多种类,其中有一种叫做“委质类”(第三类)。侯马盟书的铭文当中有如下记载:

我“某某”(这里指代具体人名)在“皇君”(神君)之所(祭祀场所)起誓,绝不背叛皇君,绝不会做出如下行为。如果我出入了赵稷之所(祭祀场所),与其子孙、【以下为范氏】、范克及其子孙、子乙及其子孙、及其伯父、叔父及其兄弟以及兄弟的子孙、范德及其子孙、范鑿及其子孙、范及其子孙、范諐及其子孙、及其子孙、中都的范及其子孙、范木及其子孙、【以下为范氏祭祀的晋侯一族】及其子孙、及其新君弟以及新君弟的子孙、隥及其子孙以及其新君弟以及新君弟的子孙、【以下为赵氏】赵朱及其子孙、邵城及其子孙、赵乔及其子孙、××及其子孙、【以下为×氏也即中行氏】邯郸邮政及其子孙、×舍及其子孙、××及其子孙、史丑及其子孙、邮×及其子孙、【以下为史氏也即士氏】史丑及其子孙、司寇×及其子孙、司寇结及其子孙,如果我出入他们的祭祀之所,召集他们举行盟誓的话,此外,我将蔑视嘉(赵孟·赵简子)及其子孙,如果我让他们复归晋邦之地的话,就请“皇君”(神君)降下神罚(盟×),灭(我)一族。举行盟誓后,如果没有将巫(女巫)、觋(男巫)、祝(祭主赞词者)、史(掌管记载者)献于“皇君”(神君),就请皇君降下永久的神罚,灭(我)一族。如果我在行道中遇到×伐及其子孙,但却没有将他们杀死,并且还与他们交换了盟书的话,就请“皇君”(神君)降下神罚(盟×),灭(我)一族。(以上系译者翻译,引文的原文请参看《侯马盟书》,文物出版社,1976年)

盟誓参加者分别制作相同内容的盟书,埋于地下。我们通过一点一点地比较发现,盟书并不是盟誓参加者本人书写的,而是通过各地汇集来的史官书写的。这些史官似乎是通过阅读同一版本,背诵之后再书写出来,各自的文字表述在细微之处也有差异。史官所处的教育环境当然会对他们产生影响。从不同地方来的史官,由于各自所受的教育不同,书写出来的文字表述也就不太相同。

下面我们再来确认一下盟书当中关于神罚的问题。

从盟书到法令

成书于西周时代的宣言文到侯马盟书之间的《左传》中列举了几篇称之为盟书的文章。不过,这些文章当中都没有提及神罚,而且从文字表现上看,具有强烈的后世性。除个别内容外,基本上都是后世伪造的。

这种伪造的盟书是不能作为参考的。不过,从文章的结构来看,文中所记载的“举行了盟誓”这一内容应该是自古就有的。举行了盟誓,缔结了盟书,然后后世有人发挥想象,臆断盟书的内容并将其写入了史书。

《侯马盟书》中写道:“将巫(女巫)、觋(男巫)、祝(祭主赞词者)、史(掌管记载者)献于‘皇君’(神君)。”这里的巫、觋、祝、史都是掌管祭祀活动的人。本来盟誓参加者是在自己所属的本国祭祀场所举行祭祀活动的,其中“史”便是前面提到的负责记载的史官。各国都有类似的祭祀专职人员,所以可以在会盟后将盟书带回本国,在祭祀举行的时候盟书的内容也得以确立。

这些祭祀官现在全部聚集到了赵氏门下,这其实就是将地方的祭祀活动在赵氏手下重新洗牌编制的过程。这种洗牌一旦完成,中央和地方之间便开始了文书往来,也就是文书行政。所以,一旦开始文书行政,便意味着中央和地方新关系的形成,也意味着曾经作为国与国之间联系纽带的盟书的消亡。代替盟书出现的是法令(律令)。通过法令可以解决在推行文书行政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。地方的祭祀,则被中央派遣的官僚掌控起来。

曾经联系各国的盟书的消亡,也正体现出了中央(以前相当于大国的城市)和地方(以前相当于小国的城市)之间关系的变化。这也意味着从此以后汉字作为一种行政工具,将迎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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