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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坚的性格怎么样,当时的人如何评价孙坚?

历史大观园 沙场飞将 2021-08-13 14:39:59 0 孙坚

人类历史浩浩荡荡几千年中,你来我往,各种载入史册的历史事件轮番登场,今天一起来探讨下“孙坚的性格怎么样,当时的人如何评价孙坚?”的相关话题,希望您对其感兴趣。

孙坚小戆,颇能用人,当语诸将使知忌之。”这是当时凉州军事集团领袖董卓对孙坚的评语。当关东以袁绍为盟主发动的讨伐董卓的战争中,董卓没有将“二袁”(袁绍、袁术)以外的军事力量放在眼里,对长史刘艾说:“关东军败数矣,皆畏孤(董卓),无能为也。”(《三国志·吴志·孙坚传》注引《山阳公载记》)唯独对孙坚作了上述评语。董卓对孙坚是颇为了解的。当东汉政府对付凉州边章、韩遂起兵的战争中,他们两人同在军中,董卓对孙坚作这个评语时,就曾追述过这一段共同作战的往事。《说文》说:“戆,愚也。”但是,这里所说的“孙坚小戆”,不能仅从训诂上去理解。《三国志·吴志·孙坚传》说:“(董)卓惮(孙)坚猛壮,乃遣将军李傕等来求和亲。”《后汉纪》卷二六说:“(董)卓谓长史刘艾曰:关东诸将数败矣,无能为也,唯孙坚小敢(戆),诸将军慎之。”《广雅·释诂二》说:“敢,勇也。”因此,所谓“小戆”,应该是贬中寓褒之词,含有“猛壮”的意思,如果仅据《后汉纪》,从训诂上说,更即是“猛壮”了。

这是在讨伐董卓的战争中,出自敌对者之口对孙坚的评价。

《三国志·吴志·孙坚传》说:“荆州刺史王睿素遇(孙)坚无礼。”注引《吴录》说:“(王睿)以(孙)坚武官,言颇轻之。”讨伐董卓时,孙坚以长沙太守名义参加这次战争。长沙郡属于荆州,刺史王睿虽然是孙坚上级,但郡守是二千石的重要地方官员,尽管可以率领和指挥当地武装,但绝不是“武官”,王隆《汉官篇》(孙星衍辑本)说:“太守专郡,信理庶绩,劝农振贫,决讼断辟,兴利除害,检举郡奸,举善黜恶,诛讨暴残。”“诛讨暴残”仅是郡守的职能之一。因此,王睿一贯将孙坚看作“武官”,这完全是对孙坚本人,而不是对郡守的轻视。《后汉书·献帝记》注引《王氏谱》说:“(王)睿字通曜,晋太保(王)祥伯父也。”据《新唐书·宰相世系表》,王睿的父亲王音任过大将军掾,属于当时及其以后的显赫世族琅邪王氏。因此,孙坚被王睿轻视为“武官”,代表了当时世族对孙坚的看法。即是说,在当时显赫世族的眼里,孙坚是完全没有地位的,更说不上得到重视。

这是在讨伐董卓战争中,出自同一营垒者之口对孙坚的评价。

世所习知,董卓不属于世族。他不但赞扬过孙坚,并如上引《孙坚传》,愿与孙坚“和亲”,“令坚列疏子弟任刺史、郡守者,许表用之”,说明对孙坚的重视。这与出身显赫世族琅邪王氏的王睿对孙坚的轻视,成为鲜明对比。但是,世族和非世族对孙坚的评价,另一方面却也可以说是共同的,即是孙坚的猛壮和勇武,仅是从不同的角度看待而已。

这就为人们提出了一个问题,孙坚遭到世族的轻视,原因究竟何在。

《三国志·吴志·孙坚传》说:“孙坚字文台,吴郡富春人,盖孙武之后也,少为县吏。”注引《吴书》说:“(孙)坚世仕吴,家于富春。”从孙坚的早年经历看来,他任过一次“假尉”,后虽立战功,数年之间也不过辗转于盐渎、盱眙、下邳三县为“丞”(县佐)(《三国志·吴志·孙坚传》),连一名小小的县令长都没有到手。所谓“世仕吴”,仅是出于《吴书》作者韦昭的虚美。《三国志》作者陈寿在《孙坚传》后的评语说:“孙坚勇挚刚毅,孤微发迹。”《太平御览》卷五五九引南朝宋人刘义庆所撰《幽明录》说:“孙钟,吴郡富春人,孙坚之父也。少时家贫,……种瓜为业。”说明孙坚出身低微,其遭到显赫世族代表人物王睿的轻视,这完全不是偶然的。

孙坚本人还不仅如此。《三国志·吴志·吴夫人传》说:“孙坚闻其(吴夫人)才貌,欲娶之,吴氏亲戚嫌(孙)坚轻狡,将拒焉,坚甚以惭恨。(吴)夫人谓亲戚曰:‘何爱一女以取祸乎?如有不遇,命也!’于是遂许为婚。”吴夫人亲族拒婚的原因是由于孙坚“轻狡”,吴夫人被迫赞同的理由则是深恐因此“取祸”,给亲族带来横祸。因此,从吴氏亲族的态度看来,孙坚本人是为人们所不齿的;从吴夫人的话语看来,则又是为人们所畏惧的。虽然这仅是在婚姻问题上的简短对话,却给人们以进一步探索的重要启示,即什么是“轻狡”?为什么拒绝孙坚这个“轻狡”之徒的婚姻却可以“取祸”?

无疑,“轻狡”在当时是一个严重的贬词。《后汉书·杨终传》说:“要结轻狡无行之客。”说明“轻狡”属于“无行”,用今天的语言来说即是无赖。同书《袁绍传》又说:“僄狡锋侠。”李贤注引《方言》:“僄,轻也。”认为:“‘僄’或作‘剽’,劫财物也。”同书《王涣传》李贤注也说:“剽,劫夺也。”因此,“轻狡”即是“剽狡”,亦即“劫财物”之意。这进一步说明,“轻狡”还不是一般的“无行”,而是属于打家劫舍的绿林强盗行径。十分明显,孙坚这个“轻狡”之徒,当然为当时富春人们所不齿,也为人们所畏惧。吴氏亲族与吴夫人的这番简单对话,就为孙坚早年在富春的形象,作了符合实际的写照。有人可能提出这样一个问题,如前所述孙坚既然在富春县任过“假尉”,以县吏之尊如何能干打家劫舍的勾当?但是,同一时代并同在江南地区,就存在过与孙坚同一类型的人物。《三国志·吴志·贺齐传》说:“(贺齐)守剡长,县吏斯从轻侠为奸,齐欲治之,主簿谏曰:‘(斯)从县大族,山越所附,今日治之,明日寇至。’(贺)齐闻大怒,便立斩从。(斯)从族党遂相纠合,众千余人,举兵攻县。”斯从“轻侠为奸”,所谓“轻侠”,即“轻侠狡杰”,亦即“轻狡”,与孙坚相同;他又是会稽郡剡县的“县吏”,也与孙坚相同。“县吏斯从轻侠为奸”,“今日治之,明日寇至”,这岂不是以县吏之尊在干着打家劫舍的勾当么?因此,看来这是一个问题,其实并不成为问题。在东汉末年的动乱时代中,孙坚、斯从这种类型的人物不是个别的。

《三国志》中《吴志》的史源,主要来自孙吴的官修史书韦昭所撰《吴书》,对孙坚这种不光彩的早年生涯,当然要为之隐讳。上引的这番对话,仅是为了赞扬孙策孙权的这位母亲慧眼识英雄,力排众议,嫁与孙坚,这才被保留下来的。因此,人们需要进一步具体了解孙坚的这种劫夺行径,只能用当时同一类型的人物进行比拟,上引《贺齐传》的斯从即是如此。这里再引用一个更为典型的事例。《三国志·魏志·刘晔传》说:“扬士多轻侠狡杰,有郑宝、张多、许乾之属,各拥部曲。(郑)宝最骁果,才力过人,一方所惮。……(刘)晔曰:‘宝无法制,其众素以钞略为利。’”上面说过,这里所谓“轻侠狡杰”,简言之即是“轻狡”。当时如郑宝等“轻侠狡杰”之徒,从上引史料看来,应该具有如下特点:首先是“骁果”,即勇敢果健;其次是拥有“部曲”,即个人的武装力量;最后则是这支武装力量一贯“以钞略为利”,亦即打家劫舍的勾当,为当地所畏惧。孙坚的“猛壮”,即郑宝等人的“骁果”;孙坚的“轻狡”,即郑宝等人的“轻侠狡杰”,“以钞略为利”;吴夫人的深恐拒婚孙坚从而“取祸”,亦即郑宝等人的为“一方所惮”;孙坚既是“轻狡”之士,当然更拥有一定的武装力量。还不能忘记,孙坚是吴郡富春人,同一类型的斯从也是会稽剡县人,吴郡、会稽都属于扬州,也正符合“扬士多轻侠狡杰”这一事实。

如上所说,所谓“轻狡”,即“轻侠狡杰”的简称,亦即当时游侠中层次最低“至于为盗贼”的“轻侠”。关于“轻侠”前已详论,这里不拟再加展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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